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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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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很顺利,宋城都是有问有答,如果打分的话,没有十分,余笙会给出八分的优秀。

    采访结束后,余笙站起身,客套地伸出手和宋城准备握手说再见,但是伸在半空的手,宋城却迟迟地没有接住,反而是笑着看了眼余笙,声音痞痞,“余大记者,要不要下班了喝杯酒?”

    余笙心底直犯恶心,但是为了工作,并没有当场表现出来,反而抿唇微笑,“不好意思,宋经理,我下班还有事情,不能跟你喝酒了,要不然我们再次再约。”

    “下次是什么时候?几天,几个月,还是几年?”

    宋城轻哼一声,他早已对余笙的这套委婉拒绝了然于心。

    当年在H大里,他当着那么多的人面前告白,却没有想到,只换来余笙的一句,“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可想而知,当时的宋城丢了多大的面子H大。

    在三个月以前,余笙上了一次新闻,但是却从此没有了消息,那个婚庆公司他也去过,也许潜意识里还带着当初的不甘心,宋城都现在都没有想清楚自己到底是输在了哪里。

    而当时的余笙更没有男朋友,余笙周围的女生都不知道余笙有什么喜欢的人,学校里都看不见她和哪个男生走的近。

    各种监视,都让他扑了空,他越来越坚信这一切都是余笙当着众人面前拒绝他的胡诌出来的借口。

    想想他一个富家子弟,进入H大本来就是家里安排。

    从他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关于他的小道消息就没有停过,男生堆里都在盛传新闻系的那个余笙是个榆木脑袋,光是长得好看,实则完全不开窍。

    宋城不相信,直到他被余笙拒绝。

    大学毕业后,同学们都说余笙还在H市,但是没有知道余笙在哪家报社里工作,也没有人知道,当年余笙拒绝宋城的那个“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这么久没有见面了,你还是这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你以为是谁都欠你的吗?”

    宋城终于忍不住地在办公室里,站在余笙的身后发起火来。

    当年他输给一个空气人,现在的他还是输给了余笙的工作。

    这要是传出去,都说宋氏企业的公子连个妹都泡不到。

    “宋经理,我想你是误会了吧,我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而且我也说了,我下班还有事情,不能陪您喝酒,您要是这么想喝酒的话,我倒是觉得有人可以陪同你一起。”

    余笙眼神带着狐黠,声音轻挑,“我认识一个酒吧的老板,别说喝酒了,他给你做菜都行。需要联系方式吗,我可以把微信给你。你说是我介绍过去的,还能打折哦。”

    余笙作势要掏出手机,打开了微信。

    “你走吧。”

    宋城将她的手机收了起来,他堂堂一个宋氏公子,需要去酒吧用熟人的身份,恐怕传出去更让人笑掉大牙。

    这比起被余笙拒绝更加让宋城无法接受。

    “那好吧,那宋经理,我就先走了,谢谢您今天接受我们的采访。”

    余笙微微弯腰,看了眼宋城,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不要再见他。

    从一开始就对他从没有好印象,以后即便是不联系了,但是想起这个人来,余笙心里只有满满的嫌弃。

    “如果我知道今天是你过来采访的话,我会不接受。”

    宋城直接说出狠话。

    “可是我现在已经采访结束了,还是要谢谢您对我工作的支持,希望绿佳公司以后能够越来越好,在您的代理下。”

    余笙穿着白色的长袖宽松毛衣,胸前挂着黑色的十字架毛衣链让宋城眼前一亮,他曾经就送过余笙一条类似的项链。要比余笙脖子上的这条高贵的多,也要价格昂贵的多。

    “好,那我就不送客了,你们回去吧。”

    宋城话音忽然变得柔软起来。

    “嗯。”

    余笙点点头,但是眼神里的厌恶,从始至终,都没有松散一分一毫。

    出了大厦,跟在余笙身后的赵姐小跑上来问道,“阿笙啊,这个宋经理还是你的老同学啊?”

    “嗯,以前的大学同学,追求过我,但是我拒绝了,可能现在就看见我就带着怨气吧。”

    余笙丝毫不为宋城对她的态度而感到尴尬,甚至是难过。相反,她反而觉得而有一种轻松,庆幸自己当初果然没有一时脑热,没有因为当时的周围女生的起哄而真的答应宋城的交往。

    “看他的样子,也就是有几个臭钱,有什么好显摆的,我们自己靠自己的本事吃饭才是最棒的。”

    赵姐絮絮念着人比人气死人之类的话。

    余笙一笑了过。

    H市的冬天要比前几年要来的还有寒冷一点,出了大厦,余笙就不得不把羽绒服上的帽子也戴了起来,刺骨的寒气直接穿过她的衣领穿透到衣服里。

    “好冷啊。”

    余笙拎着包站在公交车站台那里,看了眼今天的采访,发现都没有纰漏后才放进背包里背了起来,这个时候,朝着余笙回家的方向的公交车也来了。

    “赵姐,我先走啦,你再等会啊。明天见啊。”

    余笙对着赵姐摆摆手,上了公交车,车里的暖气这才缓和了她身上的刺骨的寒冷。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要放年假的时候,正好轮到余笙这才休假,前后加起来一共就是七天,一个星期。

    时间很块,余笙处理完手里的事情就直接跑回了家,白冰已经早早下班在家里熬起粥来,厨房里飘出来的饭香早已将站在门口正在拖鞋的余笙闹得肚子叽里咕噜的叫了起来。

    “冰冰,你做什么好吃的啦,我闻到了米粥的味道哎。”

    余笙放下手里的包,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发现厨房里一边烟雾弥漫。

    “我的天哪,冰冰,你在做什么啊?”

    正在烟雾里的白冰此刻正按着食谱书里的做法做着青椒肉丝,但是也许是她酱油倒多了的缘故,锅里的肉丝已经直接精华成了粗粗的“黑丝袜”。

    “我在书做的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就一下子跑出来这么多的烟。”

    白冰站在锅面前,看着手里的锅,在自己的手里发生了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最剧烈惨剧。

    事实证明,要想学点做菜,还得要余笙站在她的边上,不然很有可能就会发生一场人间惨案。

    余笙终于将糟糕的厨房处理完,这才将锅里的米粥都端到了饭桌上,虽然白冰的青椒肉丝有做糊了的嫌疑,甚至是卖相都很糟糕,但是不碍于口味还是不错的。

    一顿晚餐就在这场欢闹里结束。

    余笙从自己房间里拿出了笔记本搬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到了年底,无论是白冰还是余笙,工作量都是平日里的几倍,两个人睡在客厅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阿笙,你今晚要写多少稿子啊?”

    白冰坐在地摊上,看着余笙手里拿着厚厚的资料夹,不禁有点吃惊。

    “还好啦,比昨晚的好多了,大概就五篇的稿子吧。”

    余笙想起前一晚的稿子数量,简直要爆炸,因为那是整整的两倍。从报社加班回来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到家更是加班到了凌晨,早上勉强喝了两杯咖啡,才保持了一整天的清醒。

    今天也不仅仅是给赵姐偷偷地放了假,更重要的是她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了。

    拿过电脑,余笙就进入了工作状态,白冰拿了睡衣去泡了澡才回到客厅里继续剪辑视频。她的工作简单,因为不太擅长文字的描述,这才选择了电视台的工作,现在看来,还是电视台的工作比较适合她。

    看着已经有了深深的黑眼圈的余笙,白冰不禁跑去厨房里泡了杯咖啡递到了余笙的面前,“阿笙,你喝个咖啡,洗个澡,然后再过来工作,明天我休息半天,我也帮你写点吧。你昨天一夜没睡,今晚得要早点睡知道吗?”

    白冰心疼,却只是泡了杯咖啡。

    “不用的,冰冰,我很快就会写好的。我在回来的车上已经写好一篇了,今晚估计一点就可以睡了,明天七点起,八点到报社是来的及的。”

    余笙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电子钟,声音里透着一丝疲惫。

    “那好吧。”

    白冰很想帮余笙写几个稿子,但是碍于自己的写作能力,也就只能放弃了。她的工作一个小时就能搞定了,但是陪着余笙就一直忙到了十二点半。

    余笙在十二点半,果然忙好了自己的全部工作,最近她和白冰经常性的加班,即便是早点回到家,也是迫不得已在家里就做好了自己的事情。

    余笙伸了伸懒腰,窗外已经悄然飘着雪,窸窸窣窣地,一片一片。房间里灯光如昼,窗外却也是一片繁华,那些雪就像是小精灵一般,悄无声息地将房子都一一装缀完毕,带着美感,也带着对新的一年的祝福。

    余笙披了个披肩倚在玻璃窗边上,看着这窗外的景致,转过头来对白冰说道,“冰冰,你过来看啊,下雪了。这还是我们第一个工作年里遇到的雪呢。”

    白冰站起身,走到余笙的身边,笑着说道,“怎么啦,还可惜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