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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母亲的往事

作者:暖暖萌萌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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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乐的心情是崩溃的,她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当初选择嫁给周国建,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爱,更大的原因,其实是被现实所逼。

    常乐出身单亲家庭,五岁的时候,就没了父亲,母亲一个女人,一路拉扯她,实在是很不容易。

    从记事起,妈妈总是尽她所能的,给她她能给的最好的一切,而妈妈自己,却总是委屈自己,从三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穿没穿好,吃也没吃好,就更不用说什么金银首饰了。

    常乐印象里最深刻的一次,是她高中的最后一年的寒假,临近春节了,母女两个去逛商场,母亲打算给常乐买件新羽绒服过冬,乖巧的常乐,却细心的发现,母亲也已经很久没有添置过新衣。

    那一晚,母亲很快给她挑选好了新的羽绒服,常乐却提出,要给母亲也买一件的想法。

    母亲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下来。于是母女两个,就在商场里一遍一遍的逛。

    其实母亲是个很有品位的女人,看上的衣服,价格总是有些昂贵。

    明明有好几件衣服,母亲穿上去都很好看,但是看看标签上的价格,母亲最后还是选择了放弃。

    那一晚,母女两人,在商场里逛了足足三个半小时,最后却只是买下了常乐一个人过冬的新羽绒服,常乐问母亲为什么不买,母亲笑着说自己穿了不好看,常乐哑然,她知道,母亲不买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家里没钱。

    是啊,母亲一个人的工资,要维护他们两个人的花销,还要余出来一部分用来补习,哪里还有什么钱。

    所以,一踏入大学的校门,常乐就格外的奋发图强起来。

    她努力的学习,利用课余时间来赚钱,终于在半年后母亲的生日上,给母亲送上了一件羊毛绒大衣。

    一百七百块,她兼职了一学期,才攒下的钱。

    她永远忘不了那天母亲脸上的表情,感动,欣慰,嘴上却还埋怨着,她这个孩子,太浪费钱。

    但是她记得,那件衣服,母亲穿了好久,一直都舍不得脱下来。

    回到学校的常乐,就更加疯狂的赚钱。

    她人漂亮,又能言会道,酒量也好的惊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谈生意的一把好手。

    她平日里学习,业余时间就做起了小生意,多亏了她的能说会道,生意做的越来越红火。

    她细心,想要做什么事情,就四处把做这件事所要面对的所有可能都一一尝试个遍,然后做好全面的应对措施,所以她的生意,稳赚不赔。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邂逅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

    努力的女生总是吸引人的,大三的时候,在校园里已经小有名气的常乐,身后已经有了一大批的追求者,李浩泉就是其中的一个。

    常乐学的经济管理戏,李浩泉是计算机工程系。

    文科女和理工男,大学里标准情侣配置。

    李浩泉吸引常乐的,大概是他的质朴吧。

    常乐常年混迹商场,大老板的确也没少结实,可是越是和他们相处,就越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坦诚是多么的重要。李浩泉没什么钱,家境甚至还不如常乐,但是他好学,上进,不苟言谈,又足够专一,更别说他还生的干干净净,帅气英俊。

    这样的李浩泉,在见多了大老板花天酒地,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常乐看来,尤为可贵。

    俊男靓女,自然而然的就走到了一起。

    但是他们的相处,大多都是在图书馆,在教师,在课堂。

    常乐背诵课文,李浩泉坐在一旁安静的敲代码。

    又或者,忙碌了一天,常乐趴在课堂上睡觉,李浩泉替她听讲,等到晚上闲下来的时候,再复述给她听。

    两个人这么简简单单的生活,日子竟然过的也很是滋润。

    这个世界其实还是公平的,只要你付出了艰辛,就一定能够获得收获。

    常乐也不例外,她的努力奋进拼搏,终于在一年以后出现了成果。

    她开始变得有钱,生意变得红火,最好的时候,一个月大概能赚到两三万的样子,少了也有万八千的可以拿。

    常乐回到家里,借着寒暑假的时间,带着母亲去了很多很早以前就想去,但是却一直没钱没时间去的地方。

    云南大理,浙江杭州,冰雪哈尔滨,甚至还走出了国门,来到那个微笑国度泰国。

    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母亲多看一眼,她就豪爽的刷卡,甚至,要用不告诉母亲物品的真实价格,来哄着她买。

    母亲节俭惯了,一边埋怨着她乱花钱,一边却幸福的享受着女儿孝顺的幸福。

    好景不长,又过了一年半,常乐的大学生活接近了尾声,她面临毕业了。

    大学是在一线城市,而常乐和李浩泉的家乡,却都在三县小城,而且,两人的家乡相距着十万八千里。

    常乐的妈妈一心盼着常乐能够回家,和他们一起生活,而常乐和李浩泉,却都想留在大城市,谋求一些发展。

    最后拗不过妈妈,常乐选择了回家,留在妈妈身边,照料她,陪伴她。

    原因只有一个,妈妈这一生,过的太不容易,她希望自己能够给妈妈一个安定的晚年。

    李浩泉也尝试过在常乐的城市投简历,可是作为程序员的他,别说那个年代了,即便是在现在,三线城市里,都不太好找工作吧。

    所以两个人,就开始了苦逼的异地生活。

    常乐很乐观,也知道爱情需要保鲜,所以她每天,即便忙碌,即便辛苦,也总想着要和李浩泉保持一两个小时的通话。

    然而这个世界上,做什么都是容易的,唯独坚持难啊。

    一天两天可以,一个月两个月可以,那一年两年呢?

    都说女人最珍贵的不过22到26岁这四年的光阴,毕个业就是23岁了,再过上两年,转眼常乐就25岁了。

    妈妈开始着急,开始一遍遍的向常乐大厅,李浩泉什么时候过来工作?

    你们什么时候能够结束异地,结婚?

    常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能够理解妈妈希望她早点结婚的想法,但同时她也能够理解李浩泉一直迟迟没有过来的原因。一个程序员,在大城市里,可以坐着和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拿着高薪,然而到了三线小城,却只能找个和自己工作无关,大多需要靠出卖体力的工作,工资少的可怜,但是更让人绝望的,还是那工作十年数十年,都不太可能的升职加薪。

    常乐的经济上也出现了问题,自从回到三线小城,她处处碰壁,越是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腐败就越是明显。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上班找工作,每一样,都需要关系。

    关系够硬,没什么本事,也照样可以赚大钱。

    无数个夜晚,常乐靠坐在床头,一夜又一夜的失眠,她想和李浩泉说说自己心底的苦闷,可是每每电话拨通过去,就听见李浩泉叹着气的劝诫。

    “回来吧,我养你。”

    她就不说话了,李浩泉有这个能力,他在他们上大学的那个城市,做着一份适合自己,又有着足够能够养活一个家庭的工资。

    终于,在不知道是第几十,还是几百次听到他这样的劝诫之后,常乐爆发了。

    “你为什么,不能到我的城市里来养我呢?”

    李浩泉沉默了。

    常乐也沉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记不清过了多久,五分钟,或者十分钟?

    然后李浩泉先开了口。

    “乐乐,我跟你交个底吧,我是不可能再离开这个城市了。”

    他顿了顿,“我毕业开始,就在这里打拼,这座城市,有我太多奋斗过的痕迹,现在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到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发展……”

    常乐沉默。

    李浩泉接着往下说,“你知道的,我家里还有个弟弟,马上就要上大学了,我必须保持着当下的收入,才能交得起我弟弟的学费,而你的那个城市里,我看不到希望。”

    常乐沉默。

    她还能说什么,她也看不到希望。

    可是,她不能离开,她知道母亲一个人过的太过辛苦,她不能,让她的晚年,再继续辛苦孤单下去。

    他们分手了。

    分手的过程,远比我能够想到的描述的要痛苦惨烈许多。

    一次次的打电话,也经历的分分合合,李浩泉甚至一次次的来到常乐的城市苦苦哀求。

    可是他们最后还是分手了,因为看不到希望。

    苟且的在一起,只会连累着两个人,都过不好这一生。

    妈妈握着常乐的手,只剩下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

    李浩泉这个孩子,她是喜欢的,可是她不喜欢他的家庭。

    她这一辈子过的太辛苦,不想自己的女儿再和自己走一样的路,所以私心点讲,她是希望常乐,能够嫁入一个更加富裕一些的人家的。

    失恋之后的常乐,似乎更有了破釜沉舟的架势。

    她辞掉了那个勉强能够维持她和母亲温饱的工作,重新踏上了经商的道路。

    生意做的不大,二十来岁的姑娘,也放下了二十来岁原本该尽情享受的大好青春时光,走上了,白天工作,晚上学习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