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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一章 铁甲士度海复国土,忠勇辈持棒杀丑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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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八十一章 铁甲士度海复国土,忠勇辈持棒杀丑虏

    有道是,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

    手无寸铁的百姓,在生性残忍的满清鞑子面前,丝毫无还手之力。

    莫要看对面只有十几个人,甚至只有几个人,可他们也不敢轻易反抗。

    实在是敌人的骑兵速度太快了,一群老百姓杀了几个鞑子兵,后面便有大规模的骑兵冲杀过来。

    都知道南边的明军越战越勇,这些鞑子一败涂地,可真的杀起老百姓来,他们手中的刀依然锋利。

    所以可怜的百姓,只能被绳索绑缚,像是牲口一般,被人赶着奔赴辽东。

    在满清开始逃窜之时,明军也迅速作出了反应。

    首先是第二师,徐敬业派出第三团驻守天津卫,接替第新一师的防御。整个防线变成第二师主力、骑兵团防守,冯先奇虎豹骑策应,第一师撤回沧州府,展开秘密的登陆作战训练,同时进行部队修整,调整军官。

    其次是组建西北建设兵团,由原李自成逃逸兵将,闫东山担任兵团长,罗震担任副兵团长,半兵半耕,拱卫西北的防务。虽然西北号称建设兵团,但是在军队配备上,却沿袭了西北九边重镇的风格,人数不仅仅不会低于主力师,甚至还要多出一些。

    另外罗震自带一个特战大队,负责对蒙古部落进行侦查威胁。

    再次,便是将李自成原有的部队,进行整编,编训为新军第五兵团,驻守宁夏。

    另外,徐梁亲自挑选军校回炉重造的高材生,外放到兰州,吸纳当地的兵员,降兵降将,组建第六兵团。

    第五、第六兵团看似在防备北方的蒙古入侵,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蒙古已经成为爬虫,不敢对大明造次,他们真正的意图,是成为两把尖刀,直至吴三桂的后背。

    政治投机者吴三桂虽然没有接受整编,但是经过长时间与兵部磨合之后,兵额减少为三万,至于其他的士卒,只能打散,被迫转为工程部队。

    陆续被徐梁抽调走精锐之后,吴三桂也终于意识到,这天下终究是把他给淘汰了。因为西安城高,经过整编后第四建设兵团军力雄厚,第五、第六兵团又如两把利刃插在自己背后,他只能忍痛蛰伏,将儿子吴应熊送入行在,祈求皇帝赐婚,可皇帝的女儿是不会嫁给他的,那是大明最璀璨的明主,无奈之下吴三桂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他儿子吴应熊与郑志龙之子郑成功一道,进入帝国陆军军事大学深造,成为人质。

    不过两位军二代,在军中的成绩都非常优秀,都混到了大校军校,这让两个昔日的大佬都有些哭笑不得。

    甚至吴应熊屡次给吴三桂写信,劝说父亲,说不入帝国军队最核心的地方,永远不知道大明到底有多强大,父亲一定要放下不臣的心思。

    这样儿子和您才有机会名垂青史,成为民族英雄。

    徐梁知道,吴三桂还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当初造反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将儿子接走,只是吴应熊不愿意跟他一条路跑到黑罢了。

    这让晚年的吴三桂即便是造反,也没有劲儿头,连个继承者都没有,造个屁的反。

    至于四川方面,目前明廷的军队暂时不能抵达,只能招抚李定国,由他负责剿灭不沉势力。

    在李定国改旗易帜之后,李化鲸的山地师终于解放,转身进入对于湖广区域的控制。

    二月。所有人都在忙碌,为下一步收复北京和攻战辽东做准备。东厂厂督方晴亲自进了北京城,最大限度发动当地情报组织,服他们跟随清军退往关外,以包衣阿哈的身份在关外建立情报网。

    虽然难度极大,但方晴对这些饶影响力同样极大,足足一百四十四颗种子混杂在哭声震的难民队伍里前往万全陌生的世界。

    在东厂紧锣密鼓做准备的同时,军情局也开始悄悄寻找通辽的商人,安插耳目,力求为大军复辽做好情报工作。

    在大明大肆征兵的政策确定之前,西北光复区的官员之中,江南的书生就成了气候。

    现在大明北方的官吏像是机器一般,在徐梁的掉东西啊,高频的使用者,却依然感觉不够用。

    江南许多不得志的文人去了北方,原本只想做个西席先生,却谁料喜出望外的可以被选拔为知县,乃至于知州的位置。

    国朝中兴,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只要有真才实学,德行可敬,便可以入朝为官,至于那恼人的八股文,早就成为了历史。

    能人上,庸者下,这便是乱世出能人的原因。

    这些人才,如同过江之鲫一般,涌入徐梁的网中。

    只要通过行政考试,再在地方实习一段时间,便可以进入政法学院,行政学院,去重温一遍“礼义廉耻”,然后背熟基层工作各种制度。

    快则一月半,慢则三个月,这些读书人就可以踏上实践岗位了。其中固然有人会以身试法,却是白白给都察院提供了练兵机会,更多的人还是乖乖按照制度办事。——尤其是看到那些血迹未干的脑袋,谁都不敢大意。

    徐梁也终于体验了一把明太祖才能体验到的快感,那就是人才源源不断,不听话,贪腐之辈,赶紧问斩,给其他人让路。

    等着上位,有能力的人,大有人在。

    大明可能缺军人,但绝对不会缺想要当官,坐轿子的人。

    尤其是当下朝廷的官员福利待遇,比起明朝强上不止十倍,虽然苛刻,但是却可以养家糊口,过上小康的日子。

    难得是,如今做官,很少被百姓骂街,邻里关系也非常不错。

    徐梁深感这也是个办法,予以采纳,开始征募南兵。

    在原历史时空中,此时江南诸省的“奴变”已经到了喷涌的临界点,这场募兵正好为不愿世代为奴青壮提供了一条出路,让他们进入军中,凭战功闯下前程。同时因为皇帝本人对战士的看重,若是身在奴籍的壮士参军,其父母子女登时脱离奴籍,定立户口,成为平民。

    至于因此受到影响的权贵之家,皇帝也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诉讼。

    明代有律有例,律是不变之常法,例却是针对一时情况的临时规矩,有的来自圣旨谕令,有的来自六部规制。徐梁前世的根底就是法学,玩弄法律武器谁人能敌?早就有参军立籍的条例通发全国各周府县,那些富户人家要想打赢这场官司,除非能将朱家从皇位上拉下来。

    现在李自成死了,张献忠死了,多尔衮都在逃跑,要想揭竿起义也得看看下大势。

    三月,第一批南兵在合肥集结,开始训练。

    同月,第一支运输舰队从北直、山东交界处的大口河入海口出发,共运载第一师第一、二团共八千余人,团属新式火炮六十尊,前往觉华岛。在这支舰队航行两日之后,意外地遇到了复州驶出的另一支舰队。这支舰队主要运载的是建材和劳工,以及少量的工兵。

    原本计划第二师在觉华岛对岸修建营地驻扎之后,辽东师分遣营才会抵达觉华岛进行防御工事修建。然而因为通讯不便发生这次偶遇之后,辽东师分遣营将优先为第二师在大陆上修建营寨,然后退回觉华岛布防。

    高燕很感谢辽东师的配合,他独自站在船首,任凭海风吹在铁甲上岿然不动。高材生参谋长和卢木兰分别搭乘另外两艘大福船,跟在舰队后方。虽然特战大队发回了令人欣喜的消息,但谁都不知道到时候站在岸边的是否会是满洲铁骑。

    高燕却很享受这种未知的刺激,甚至还有些许期待。天津卫防御战实在不合她的脾胃,每日里就是看着乞丐花子一般的东虏冲上来送死,只要有充沛后勤,简直没有陷落之虞。而第一师这样的强军,理该百里奔袭,浴血陷阵,杀得敌权寒!

    三月十二日,一只浩大的舰队出现了辽海西侧的觉华岛附近。早就等在簇的船纷纷靠拢,将大船上的战士、物资运上滩头,建立最简单的防御工事,然后开始修建临时港口。

    等在岸上的果然是特战大队派来的人马,只有十来骑。为首那骑士看上去简直跟满洲人没有丝毫区别,一样蜡黄的皮肤,刮得发青的头皮已经长出了一层短短的发茬。一缕中规中矩的金钱鼠尾悬在脑后,被帽子压得紧贴头皮。

    “我有紧急军情,要报与将军知道。”那骑士见第一师高燕的将旗,大声喊道。

    高燕正好打马路过,直直走向那人,道:“我便是高燕,有何事要报我知道?”

    两支队伍已经确认过了印信,那人见了高燕的盔甲、佩剑、肩章,自然相信他就是第二师的师长。

    “报将军,卑职奉特战大队副队长之命,请将军速速前往宁远城。”那骑士喘了口气,喷着白雾道:“押送百姓的绿营兵兵变,请将军前往主持防御之事!”

    高燕大为吃惊:“怎么就兵变了?消息可靠么?”

    “副队长此刻就在城中,已经砍了十来颗东虏的脑袋悬在门口。”那骑士道:“将军派人去看了便是,左右不过十几里路。”

    “虏兵可攻城了?”高燕一边问,一边对亲卫道:“传我令,所有船只优先载运战兵。”

    “昨日晚间兵变,此刻还没有虏兵攻城。”特战大队骑卒答道。

    “就不能等我们到么?如此仓促。”高燕不满道,又催身边亲卫:“快去,再去个人,跟他们什么都不要,披甲持兵就够了!咱们到宁远吃饭!”

    ——宁远城可没吃的啊。

    特战大队战士本想清楚,却又觉得得先回答军官的问题,便道:“此事事发突然,我们赶到时兵变都已经快结束了。至于具体如何,将军还是去问了俺们营官吧。喔,将军,宁远城里缺衣少粮,今日早上还有十几号人冻饿而死呢。”

    高燕瞪了他一眼,却没有更改命令。战士在船上是没有自备干粮的,如果等到弄好干粮,然后出发,起码要耽误一个时辰。第一师可是陛下留下的老底子,大明最能战的队伍,宁可饿一晚上也不能贻误战机啊!

    更何况只要稳固了宁远城,船上的东西卸下来,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三月十一。

    “哥哥,不能再等了!我听几个包衣,这儿就是宁远城!等过了宁远就是锦州,那时候就算想反也来不及了!”王彬德钻进帐篷,对着角落里的黑影低声道。

    那黑影抬起头,就着隐隐月光,勉强可以分辨出正是抚宁守备李长海。他已经脱了形,整个身子像是只余下了皮和骨头。这是在路上受了风寒,又缺衣少食,一直不死不活拖成这幅模样的。若不是他底子尚厚,早就和路边的尸骨躺在了一道。

    李长海张了张嘴,嘶哑道:“现在反,也来不及了啊……”

    抚宁绿营是在三月初调往辽东,押送生口。谁知刚过山海关,他们的刀枪甲胄就被收缴了上去,真正是手无寸铁,只给每人发了一根棒槌,用来威吓被劫掠的难民。

    李长海原本因为自己手里兵器不足,甲胄只有十来副,不敢贸然行动,此时的境况却是更为糟糕。他本以为情况已经糟到了顶点,势必会有转机,到时候再图谋起事。

    哪里知道东虏对汉饶戒备高得摸着了,而其手段之恶毒更是毫无底线。

    东虏竟然停止发放饮食,直把数百人饿得浑身无力,偏偏又饿不死,而他们和包衣却能够一三顿,有酒有肉,劲头上来了便拉几个年轻女子凌辱一番,或是挑几个不顺眼的汉子猛打一顿,或是索性杀了,以此立威。

    此时绿营之中也早有了怨言,但原本的五百人在山海关时被拆分打乱,李长海只领了一百多杂兵,其中大半都不认识,还好王彬德仍旧跟他在一起,这才让他没有因为生病而被抛在荒野。

    “哥哥,营中现在也有怨言流传。只是缺个撑旗主事的人。”王彬德沉声道:“不瞒哥哥,兄弟我已经联络了几个敢死的好汉子,只等哥哥登高一呼,便杀了那些狗鞑子!”

    “何必一定要等我呢……”李长海浑身无力,连带着精神都懈怠了。

    “兄弟我自问武勇不逊于人,但论讲义气,还是得推哥哥。”王彬德道:“哥哥。咱们这就反了吧!”

    李长海的手在地上拍了拍,终于摸到了那根一人高的棒槌。他撑着棒槌站起身,深吸了可口气,胸前印出一条条清晰可见的肋骨。他知道王彬德早有反心,非但是因为被压得狠了,也因他本就是个有上进心的男儿汉。现在抚宁绿营还有二三十的老人。其中又有十来个是最早昌平兵出身,这些人好歹都卖他的面子。

    事已至此,就算狗鞑子不来杀自己,恐怕也熬不过几日了。索性成全了他,若是日后这兄弟闯出个名堂,总还有人烧纸。

    “你去把咱们的弟兄都叫醒,再从难民里挑几个健壮有力气的汉子。不可让营里喧哗。”李长海吩咐道。

    王彬德精神一振,纵身便钻出了帐篷,先去联络自己的帮手伙伴。其实今晚谁都睡不着,虏兵白里给加了一份饭,正是明日赶路的意思。这一路往东北走去,每走一程便要冷上一层,这几已经是都要冻饿死几个人了,再往东北走。哪里还会有活路!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缺的就是个登高一呼的人物罢了。

    绿营兵的营地在宁远城东门上,住的都是帐篷。城里少数没有被焚毁的屋舍,以及新修建的营房,自然满洲主子们的宿处。就连他们的包衣阿哈,也能沾光睡睡柴房。在宁远城里。满洲主子、包衣、绿营、难民,成了泾渭分明的四个阶层。最低等的难民只能绑了手,在门洞、墙根下躲避寒风。

    包衣奴们的巡夜渐渐懈怠。而绿营这边却爆发出了从未有过的精诚团结和死战之心。这些营兵手持棒槌,或是其他不知哪里摸来的竹木,站在营中空地上,静静看着缓步走来的李长海。

    李长海吸了一口夜空中的凉气,在火光下吐出一团白雾。他看了看上将圆未圆的月亮,意识到自己该些什么。

    然而有什么好的呢?大家都是爹生娘养的,凭啥给人抓帘奴才?

    李长海暗恨自己没有文采,突然想起两年前……前两年,自己似乎做过棒棒军的首领,跟大帅在皮岛共事,那个时候不知道多少鞑子,死在自己的铁棒之下。后来毛帅被袁崇焕砍了脑袋,自己也成了无助之草,只能安安静静的在辽东当个顺民。

    想自己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怎么就从了贼?

    “弟兄们!”李长海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发出的声音旋即被寒风吞没。他有朝前走了两步,又鼓起中气喊道:“还有啥好的?就问弟兄们一句,是死在这儿,还是死辽东!是死得像个人,还是死得跟畜生一样!”

    只是两句话,点燃了所有人心头的压抑,以及对辽东的恐惧。的确啊,与其千里迢迢跑去辽东送死,不如放手一搏。若是日后都过着如今这般日子,还不如被人一刀砍了痛快!

    “我等愿听李哥哥号令!杀狗鞑子!抢活路!”王彬德深谙这种鼓动必须有个“托儿”,否则就算李长海舌粲莲花都没甚用处。

    “杀狗鞑子!抢活路!”众人紧跟着喊了起来,血气上头,身上又充满了力量。

    “好!”李长海随手一指:“你们几个去将难民都放了,愿意跟咱们杀鞑虏,任由他们跟着来;不敢杀的,就寻个地方自己活命去!”

    押送难民的满洲真夷只有一队二十人,虽然各个都是甲兵,身穿铁甲,但未必是这里上百饶对手。不过加上那些为虎作伥的包衣,胜负之数却在五五之间。如果再考虑到这些狗鞑子日日吃得好睡得好,一路有牛马代步,而绿营兵却是有一顿没一顿,四百里徒步走来,狗鞑子的赢面却是又要大上许多。

    ——管他娘!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赚了!

    王彬德龙行虎步,咬牙疾走。他早就下了决心,要带着这几个兄弟把命赚回来,自然不甘去做救饶事。

    “王哥,不对!”王彬德身后的同伴突然拉住了他:“怎地没巡营的包衣?”

    王彬德脚步一停,顿时也觉得周围太过安静。正在他犹豫的当口,只听到嘣地一声弦响,一支羽箭撕破空气,带着尖啸声飞了过来。

    王彬德本能地朝旁边一闪,脸庞被箭矢带起的劲风割得生疼。

    “啊!”

    刚才拉住王彬德那绿营兵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双手去抓刺入眼眶地箭矢。王彬德看了一眼,见他还有力气哀嚎打滚,知道箭矢力道已经尽了,没有透颅而入,只是眼睛肯定保不住了。

    “直娘贼!敢反!杀了他们!”一个包衣站了出来,举起钢刀,大声喊道。

    他显然是包衣阿哈的头领,正好让王彬德盯了个正着。

    王彬德双眼充血,喉咙里发出一声宛若猛兽的低吼,拖着棒槌便冲了上去。他身后的同伴看着眼前这些为虎作伥的汉人,更是比看到狗鞑子更加忿恨。正是这些甘心为奴没有骨气的包衣,为了在主子面前做出忠心的模样,往往干出更为人齿冷的恶校

    那包衣头子没想到这些丧家狗似的绿营竟然还能爆发出这般血气,吓得胆气尽丧,连连后退,嘴里犹自高声嚷着:“杀了他们!上啊!”

    其他手中有刀的包衣纷纷上前劈砍,看到王彬德身量比他人都要大一圈,神情又格外狰狞,纷纷避让,竟从他身边冲了过去,只顾杀后面露出怯色的人。这也是战阵上胆大者生,胆者死的缘故,百死之余的战士无论技巧如何,肯定在胆气上不会输人,否则也活不下去。

    王彬德听到身后接连传来哀嚎声,轮圆了手中大棒砸中身侧一个包衣的后脑勺,只见得火光中红白相溅,还不等看清楚他便已经原地转了个圈,继续朝前冲了两步,又是一棒子砸在面前包衣的肩膀上,在骨裂声中又飞起一脚,踹中了那包衣的肚子。

    那包衣头子显然看到有个如此凶悍的尼堪朝自己这边冲了过来,却不敢回头。他虽然是这些包衣的头领,但在满洲军法面前却如蝼蚁一般,只要胆敢转向,身后的甲兵就会毫不犹豫砍下自己的脑袋。

    “杀啊!”这包衣头子终于吼道,垫步冲了上去,手中钢刀却觉得颇为沉重。

    王彬德怒吼一声,却觉得胸口发闷,手足无力,勉强冲了两步就已经浑身发软,脚下踉跄。打杀可

    是最为耗费体力的事,尤其是没有经过严格训练,不知道惜力的人,往往拼了两三下就已经脱力了。

    自古来将门都有自己一套打熬力气的秘诀,传媳不传女,正是因此保证大将上阵能够手刃十数人而树立战威。寻常兵士不懂这个道理,一个照面已经将力气耗尽了,后面自然就缺乏余力。

    那包衣见状大喜,连忙要上去挥刀斩首,却听到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隐隐尽成风雷之声。